控告江泽民 宁夏陈凤玉被非法判刑二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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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宁夏中卫市法轮功学员陈凤玉依法向两高递交诉状,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,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遭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冤判二年。

二零一五年下半年,陈凤玉用实名控告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。

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早晨,中卫市公安局镇罗派出所警察跟踪、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凤玉和温玉秀,并非法抄了两人的家。

温玉秀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拘留所,于九月二十六日回家。陈凤玉被非法关押在中卫市看守所两个多月,期间出现严重的病症,于当年十二月九日“取保候审”回家。

二零一七年十二月,陈凤玉被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非法起诉,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遭沙坡头区法院冤判二年。

已知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人员如下:

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邮编:755000
1、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黄志刚:13629535366(积极参与抓捕中卫市实名诉江的学员)
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国保大队政委徐冉:13739525876
2、中卫市610办公室副主任高永明:13723337518
3、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镇罗派出所
赵丙东:13739527616
张学斌:18995201210
4、中卫市看守所
收发室:0955-7681791
中卫市看守所所长党万山:13723332177
5、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
6、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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